連州市科技和農業(yè)局關于開展2018年度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農場申報工作的通知
來源:連州市科技和農業(yè)局 發(fā)布時間:2019-02-14 14:42:17 字體大小: 大 中 小 瀏覽次數(shù):-
連 州 市 科 技 和 農 業(yè) 局
連科農函〔2019〕16號
連州市科技和農業(yè)局關于開展2018年度
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農場
申報工作的通知
各鎮(zhèn)(鄉(xiāng))人民政府農業(yè)辦公室:
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鄉(xiāng)村振興戰(zhàn)略的工作部署,加快推進新型農業(yè)經營主體規(guī)范化建設工作,根據(jù)《中共連州市委辦公室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<連州市農業(yè)“3個三”工程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連委發(fā)電〔2018〕41號)和連州市人民辦公室《關于印發(fā)<連州市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工作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連府辦〔2018〕140號)的精神和要求,我局擬認定2018年度縣級農民合作示范社6個和示范家庭農場7個,請鎮(zhèn)(鄉(xiāng))結合實際,積極組織開展2018年度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農場申報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示范農民合作社
(一) 申報條件
1.示范社經營執(zhí)照必須包含“收購、銷售”營業(yè)范圍。
2.符合《連州市縣級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標準》(附件5)要求。
(二)申報程序
1.申報要求。申報縣級示范社的農民合作社需填寫《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書》(附件2),并附附件要求的其他材料。鄉(xiāng)鎮(zhèn)農業(yè)部門負責審核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,同時上報匯總表(附件1)。
2.專家評審。按照“多中選好、好中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對各鎮(zhèn)(鄉(xiāng))推薦的農民合作社進行評審,根據(jù)評審結果擬定2018年度縣級示范社名單。
二、示范家庭農場
(一)申報條件
符合《廣東省農業(yè)廳關于促進我省家庭農場發(fā)展的意見》(粵農〔2014〕310號)要求。
(二)申報程序
1.按照縣級示范家庭農場的認定標準,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填寫縣級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書,并附相關材料。鄉(xiāng)鎮(zhèn)農業(yè)部門負責審核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,出具審核推薦意見,同時上報匯總表(附件3)。
2.申報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《連州市縣級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書》(附件4);
(2)縣級認定家庭農場的證明材料;
(3)家庭農場基本情況簡介;
(4)家庭農場從業(yè)人員身份證明;
(5)土地流轉相關證明材料;
(6)農場生產經營會計報表或財務收支記錄;
(7)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;
(8)農場管理的相關制度;
(9)產品質量、環(huán)保、科技成果等方面的證明材料;
(10)其他證明材料。
以上資料裝訂成冊,一式兩份。
3.專家評審。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,根據(jù)評審結果擬定2018年度縣級示范家庭農場名單。
三、申報時間及材料
請認真對照示范農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農場建設標準要求,于2019年2月28日前將申報紙質材料(一式兩份)報送我局農村經濟組織管理股。
附件:1.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名單匯總表;
2.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書;
3.縣級示范家庭農場申報名單匯總表;
4.縣級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書;
5.連州市縣級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標準;
6.連州市縣級示范家庭農場認定標準。
連州市科技和農業(yè)局
2019年1月31日
( 聯(lián)系人:張志輝,聯(lián)系電話:6639099)
附件1: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名單匯總表.xls
附件2: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書.doc
附件3:縣級示范家庭農場申報名單匯總表.xls
附件4:縣級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書.doc
附件5:連州市縣級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標準.doc
附件6:連州市縣級示范家庭農場認定標準.doc